台灣臨床病理暨檢驗醫學會 Taiwan Society of Clinical Pathology and Laboratory Medicine

會務公告

第12屆理事監事改選-候選人及選舉公告

第十二屆台灣臨床病理檢驗醫學會 理、監事選舉公告

 

說明:

一、選務工作日期流程

110年8月1日至9月30日      公告選舉辦法

110年8月1日至9月30日      候選人登記

110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    候選人撤銷登記截止及審核候選人資格

110年12月4日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召開會員代表大會、投票選舉

 

二、候選人登記注意事項:

1、登記資格:本會會員(不含贊助會員)

2、報名方式:

    (1) 秘書處於110年8月20日前寄送理監事候選人自薦通知書

    (2) 會員填寫理監事候選人自薦通知書後,正本寄至秘書處

 

三、第十二屆理監事選舉名稱、人數、任期,如下:

競選名稱

人數

任期

理事

正選 15人 候補 2人

三年

監事

正選 5人  候補 1人

三年

 

 

  本會第十一屆理監事任期即將於111年年初屆滿,根據內政部<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>,本會將於110年12月4日(星期六)假南港展覽館一館四樓439會議室(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號),辦理選舉事宜。

  按本會章程規定,理監事會設理事15人、監事5人,連選得連任。茲將理事會及監事會之職權列於下:

(一)理事會職權:

1. 議決會員大會之召開事項。

2. 審定會員之資格。

3. 選舉或罷免常務理事、理事長。

4. 議決理事、常務理事或理事長之辭職。

5. 聘免工作人員。

6. 擬定年度工作計劃、報告及預算、決算。

7. 其他依法令、章程或會員大會之決議應執行事項。

(二)監事會職權:

1. 監察理事會工作之執行。

2. 審核年度決算。

3. 選舉及罷免常務監事。

4. 議決監事及常務監事之辭職。

5. 其他依法令、章程或會員大會之決議應監察事項。

  歡迎會員自我推薦為第十二屆理事或監事候選人


第十二屆理監事會改選候選人 

 

 

 

台灣臨床病理暨檢驗醫學會  謹啟

110年11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