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修正臨床病理科專科醫師甄審原則
函轉衛福部修正公告
發文日期:113年9月6日
發文文號:衛部醫字第1131661134號
主旨:公告修正臨床「病理科(臨床病理)專科醫師甄審原則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臨床病理科專科醫師甄審原則」,如附件。
相關條文請參閱附件或學會專科醫師甄審原則
函轉衛福部修正公告
發文日期:113年9月6日
發文文號:衛部醫字第1131661134號
主旨:公告修正臨床「病理科(臨床病理)專科醫師甄審原則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臨床病理科專科醫師甄審原則」,如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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